GH/T 1148——2021 桃脯
GH/T 1148——2021.
1范围
GH/T 1148规定了桃脯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贮运和销售等要求。
GH/T 1148适用于桃脯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317白砂糖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2蜜饯质量通则
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蜜饯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JJF 1O7o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里位6A台NY/T 3098加工用桃
3术语和定义
6检验规则
6.1检验批次
同一品种、同一批投料生产的产品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抽样方法和抽样量
按GB/T 10782中有关规定执行。
6.3出厂检验
6.3.1每批产品应经生产检验部门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产品合格后方可出厂。
6.3.2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水分、总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6.4型式检验
6.4.1︰每半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时;
b)正式生产后,如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有关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4.2型式检验项目包含本文件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5判定规则
6.5.1︰出厂检验判定规则: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定该批为符合本文件: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该批为不符合本文件。
6.5.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定型式检验符合本文件,型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判定型式检验不符合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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