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497.2—2005 出口筒装土丝和筒装双富丝检验规程
SN/T 1497.2—2005.
1范围
SN/T 1497.2规定了出口简装土丝和筒装双宫丝的抽样,检验,检验结果的评定。
SN/T 1497.2适用于出口筒装土丝和简装双宫丝的检验。亦适用于其他筒装土丝和筒装双宫丝的检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FZ/1 42005—1998桑蚕双宫丝
SN/T 0516--1995出口土丝检验标准
3抽样
3.1组批
每批为10箱,少于10箱按一批计算。
3.2抽样方法
抽样应遍及包装箱内的不同部位。
3.3抽样数量
3.3.1外观检验样丝
每批抽取50%。
3.3.2品质检验样丝
每批从丝箱的上、下两个部位分别抽取五简,每箱限抽一简。
3.3.3重量检验样丝
从品质检验样筒中抽取四只样筒,剥取重量检验样丝。每批两份,每份两筒。
4.3品质检验
4.3.1简装土丝按SN/T 0516——1995中第6章的规定进行。
4.3.2︰简装双宫丝按FZ/T 42005—1998中 3.6,3.7的规定进行;特殊疵点检验取回潮率样丝,按FZ/T42005——1998中3.4的规定进行。
4.4包装与标志检验
4.4.1包装纸箱应牢固、整齐、安全,便于仓储和运输。
4.4.2包装纸箱外应标明生产厂代号、品名、批号。
4.4.3对包装和标志有特殊要求的,按合约要求进行。
5检验结果的评定
5.1简装土丝的评定按SN/T 0516——1995中第7章的规定进行。
5.2筒装双宫丝分型、物理指标按FZ/T 42005—1998中第⒉章的规定进行。
下载信息
进入下载地址列表
微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