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1595-2005 入出境船舶熏蒸灭蜚蠊规程
SN/T 1595-2005.
瞀告:本标准所使用熏蒸剂属剧毒物品·日前无特效解毒剂。本标准并末指出所有可能的安全问题。使用本标准的人员应具有熏蒸知识和实践经验,并有责任采取适当的安全和健康措施,以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
1范围
SN/T 1595规定了入出境船舶实施熏蒸灭蜚蠊的要求.对象、准备,程序、结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蜚蠊的熏蒸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 1411国境口岸常用卫生处理药物中毒急救规程
3要求
3.1熏蒸灭蜚顿应使用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专家评审合格的熏蒸剂。
3.2熏蒸处理应防止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对入出境船舶造成损害。
3.3熏蒸完成后在熏蒸区域不应发现活蜚蠊。
4对象
4.1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发现有蜚蠊侵害的船舶。
4.2来自非检疫传染病疫区但蜚蠊侵害严重的船舶。
5准备
5.1人员安排及协调
5.1.1根据船舶实际状况和蜚蠊侵害情况﹐成立熏蒸处理小组,确定现场负责人。
5.1.2由现场负责人与海事局.港口当局商定合适的熏蒸泊位或锚位。
5.1.3将确定的船舶熏蒸时间,泊位或锚位通知船方,海事局,港口当局、代理等相关部门。
5.2船方配合
5.2.1悬挂或开启有关熏蒸信号,在船舶桅杆的明显处悬挂表示本船正在熏蒸的国际通用信号:白天挂“VE"字信号旗;夜间垂直悬挂“绿、红,绿"三盏信号灯。并在船舷两侧舷梯或绳梯口及进入熏蒸区域的所有通道处悬挂或粘贴醒目的熏蒸警示标志。
5.2.2安排值班人员协助安全保卫工作。
5.2.3 移出熏蒸区域内的动物﹑植物及不宜熏蒸的食品﹑药物﹑饲料。
5.3 监护
5.3.1锚地熏蒸应安排交通艇监护。
5.3.2靠泊熏蒸应安排人员在码头上巡逻,在上风向50 m、下风向80 m内禁止船舶、人员靠近。
5.3.3熏蒸期间的船舶安全应由船方全权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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