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4367.1-2015 进出口钢管检验规程第1部分:焊缝锅炉管
SN/T 4367.1-2015.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steel pipe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1: Welded boiler pipe.
1范围
SN/T 4367.1规定了对进出口焊缝锅炉管的检验要求和实施程序
SN/T 4367.1适用于各种锅炉、过热器、交换器.冷凝器及压力管道等用途焊接钢管的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0188.2进出口 商品衡器鉴重规程第2 部分:衡器鉴重通则
SN/T1323进出口金属材料抽样规程
SN/T2412.3进出口钢材通用检验规程第3部分:取样部位和尺寸
SN/T 2412.4进 出口钢材通用检验规程第4 部分:制样要求
3术语和定义
SN/T 1323 .SN/T 2412.3.SN/T 2413.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检验
4.1检验依据
进出口焊缝锅炉管的检验依据包括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技术法规、贸易合约及相关产品标准。常见的焊缝锅炉管产品标准参见附录A.
4.2抽样
应根据相关产品标准或SN/T 1323规定的方法和程序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抽样的数量.部位.尺寸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或SN/T2412.3的规定。
4.3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包括核对进出口焊缝锅炉管的名称唛头、产品标识等是否与申报单据一致。
4.4外观检验
通过目视的方法检验进出口焊缝锅炉管表面是否存在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种缺陷。如裂纹、折叠、分层、搭焊及过烧等缺陷。钢管外表面的焊缝毛刺应修磨平整,焊缝余高、错边应符合相关检验依
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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