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599-1996 出口水果中速灭磷残留量检验方法
SN 0599-1996.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mevinphos residues in fruits for export.
1范围
SN 0599规定了出口水果中速灭磷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谱测定方法。
SN 0599适用于出口苹果中速灭磷残留量的检验。
21曲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1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批量,件 最低抽样数,件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1500 15
2.3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职,逐件开启。每件至少职500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kge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4试样制备
将所取原始样品缩分出1kg,职可食部分,经组织捣碎机捣碎,均分成两份,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密封,并标明标记。
2.5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冷冻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测定方法
3.1方法提要
试样经丙酮提职,提取液经用二氯甲烷和水进行液液分配,使待测农残进入二氯甲烷层。二氯甲烷层再经氧化铝和活性炭净化,浓缩,定容后,用配有火焰光度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2试剂和材料
除另有规定外,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重蒸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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