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 0492-1995 出口粮谷中禾草丹残留量检验方法

2021年08月07日 GB/T 13915GB 12358
SN 0492-1995.Metod for dterminatin of tiobonerb residues in cereas for expot.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SN 0492规定了出口粮谷中禾草丹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气相色诸测定方法。 SN 0492适用于出口糙米中禾草丹残留量的检验。 2抽样和制样 2.1检验批 以不超过4000袋(200t)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抽样数量 按一批总袋数的平方根[式(1)]抽职: 2.3抽样工具 2.3. 1金属单管取样器:全长55cm (包括手柄) ,直径1. 5cm ,沟槽长度应超过袋对角线长度的一-半。 2.3.2职样铲。 2.3.3分样板。 2.3.4样品筒(装):可密封。 2.3.5分样布或适用铺垫物。 2. 4抽样方法 2. 4.1倒包抽样:从堆垛的各部位随机抽职2.2规定的应抽样件数的10% (每批一般不少于2袋) ,将袋口缝线全部拆开,平置于分样布或其他洁净的铺垫物上,双手紧握袋底两角,提起约成45°倾角,倒拖1m以上,使袋内货物全部倒出。检查货物的外观、气味、有无发霉、变质等,并查看袋内和袋间品质是否均匀。确认情况正常后,用取样铲随机在各部位抽取样品,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器内,每袋抽取样品数量应基本厂致。 2. 4. 2袋内抽样:按2. 2规定的应抽样袋数的90% ,在堆垛四周的上、中、下各层以曲线形走向随机抽职。将职样器(2. 3. 1)管槽朝下,从每袋一角依斜对角方向插入袋内,然后将管槽旋转朝上,抽出取样器,立即将样品倒入盛样容器内。每袋抽职样品数量应与2.4. 1基本一致。 每批样品总量应不少于4kg 2.4. 3大样缩分 集中袋内和倒包抽样所职全部样品,倒于分样布上,用分样板按四分法缩分出样品不少于2 kg ,装于盛样容器内,加封后标明标记并及时送交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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