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T 619—2021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SL/T 619—2021.Specification for compiling preliminary design report of water projects.
1总则
1.0.1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原则、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其他类型工程和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可参照执行。
1.0.3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应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
1.0.4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应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调查、勘测、试验、研究,在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基础上,进行方案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应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因地制宜,注重技术创新、节水节能、节约投资,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初步设计报告应有分析、论证和必要的方案比较,并有明确的结论和意见。
1.0.5初步设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复核并确定工程场址的水文成果。
2查明水库区及主要建筑物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存在的工程地质问题。对天然建筑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对区域构造稳定性进行复核。
3说明工程任务及具体要求,复核工程规模,确定运行原则,明确运行方式。
4复核工程等级和设计标准,选定坝型,确定工程总体布置、输水线路、主要建筑物的轴线、结构型式和布置、控制高程、主要尺寸和数量。
5选定水力机械、电气、金属结构、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等系统设计方案及设备型式和布置。
6确定消防设计方案和主要设施。
7复核对外交通运输方案、施工导流方式,选定料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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