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38—2021 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
HJ 1238—2021.
1适用范围
HJ 1238规定了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框架、软件功能和数据采集传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排放定期检验和注册登记检验的信息采集传输。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238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847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
GB 18285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HJ 1237
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
HJ460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
GA/T 16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汽车排放检验机构vehicie emissions inspection agency
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具备检验检测资质,开展汽车注册登记排放检验及排放定期检验工作,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
3.2
设备软件inspection equipment control software
按照GB 18285和GB 3847的相关要求,安装在检验设备上,用于控制设备完成检验工作的控制软件。
3.3
机构软件inspection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oftware
用于管理记录汽车排放检验信息,实现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时共享检验数据的软件系统。
3.4
监管软件management end supervision software
实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检验机构实时共享检验数据,并对检验进行监督的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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