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451—2001 港口溢油应急设备配备要求

2022年04月23日 JT/T 451
JT/T 451—2001.Technical requirements and arrangement of equipment for oil spill in port. 1范围 JT/T 451规定了港口及油码头溢油应急设备的配备原则、种类和数量。本标准适用于沿海、内河装卸油类的港口、码头及装卸站。 设备配备原则 2.1根据码头靠舶能力将油码头分为500吨级及以下、10000吨级、50000吨级、100000吨级及以上四类。 2.2按溢油风险将港口溢油量分为10t以下,10~50t,以此配备溢油应急设备。 3基本要求 3.1本标准中规定的作业船舶包括综合污油回收船和围油栏布防艇。各港口可根据实际能力与其它用途船舶专兼专用。 3.2港口的油码头应根据靠泊能力单独配备溢油应急设备。码头有多个泊位,按靠泊能力高的配备,围油栏应单独配备。 3.3配备的溢油应急设备应符合技术先进、节能高效、可操作性强、无二次污染,并将配套设备一并配齐。 港口溢油应急设备种类 4.1围油栏 围油栏的类型分为固体浮子式围油栏、充气式围油栏及特种围油栏,其规格见附表A(提示的附录)。 4.2收油机 收油机的类型分为转盘(筒)式.绳式、带式、堰式、抽吸式,动态斜面式.真空式,旋涡式及收油网。其规格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 4.3吸油材料 吸油材料的类型分为天然类、粉末类,纤维类,海棉物及纸状物。其规格见附表A(提示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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