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285-1995 内河船舶螺旋桨修理技术要求
JT/T 285-1995 Technical requirement on the propeller repair of inland river ship.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JT/T 285规定了船舶螺旋桨修理前的勘验,桨叶表面的缺陷、桨叶断块、弯曲的修理,以及修复后的验收与应提交的文件。
JT/T 285适用于直径小于4500mm的内河船舶金属螺旋桨的修理。海洋船舶及其他类型船舶亦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12916船用金属螺旋桨技术条件
3修理前的勘验
3.1拆卸螺旋桨时,检查尾轴和螺旋桨锥孔、键和键槽的接触情况及键槽有无损伤。
3.2清除螺旋桨及 导流帽表面污物,检查螺旋桨及导流帽表面是否有裂纹、剥蚀、腐蚀、缺口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3.3对于桨叶有弯曲等损坏的螺旋桨,应测量螺距和直径;对于叶面腐蚀和磨损较严重的螺旋桨,应测量桨叶厚度。
4螺旋桨叶面分区及允许缺陷
4.1根据缺陷 在桨叶不同部位所产生的危害程度,将螺旋桨叶面分为三个区城,见图1.
5螺旋桨叶面缺陷的处理
5.1在A区一般不允许进行焊补,但对深度小于t/40(t为局部厚度),最深不超过4mm的缺陷允许磨去;直径小于2m螺旋桨的短小裂纹,长度不超过该处叶宽的1/8时可以焊补。
5-2在B区长度不超过该处叶宽的1/4的裂纹及C区的裂纹允许焊补。
5.3桨叶边缘小缺口,凡大于该处叶厚1/2时(最深不超过10mm)应进行修补,对微小锯齿缺口允许磨削光顺后继续使用。
5.4对于不严重的气蚀、孔眼及凹陷,在不便补焊的情况下,允许用塑料或环氧树脂填补,也可喷涂金属,使桨面达到平整光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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