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94-95 港口装卸区域升降式高杆照明设置规定
JT/T 194-95 The requirement of installation for high mast lighting with raising and lowering lanter
carriage in port handing area.
1主题内容 与适用范围
JT/T 194规定了港口装卸区域升降式高杆灯高度、间距和结构,灯具和光源,照度及眩光控制,供电电源及控制卷扬升降系统等的技术要求,以及高杆灯的安全防护措施。
JT/T 194适用于港口装卸区域的高杆照明,亦适用于港外仓储露天堆场的高杆照明。
2引用标准
GB 7001 灯具外壳防 护等级
JT2012港口装卸区城照明照度及测量方法
3高杆灯高度和间距
3.1件杂货码头堆场的高杆灯高度以20~30m为宜,其间距以4~5倍灯杆高度为宜。
3.2煤码头堆场和矿石专用码头堆场等散杂货专用码头堆场,若受裝卸工艺限制不宜在场地内设立高杆灯时.设在场地边缘的高杆灯的高度以30~40m为宜,其间距以4~8倍灯杆高度为宜。
3.3集装籍码头堆场的高杆灯高度以30~40m为宜,灯杆的行问距离以3~5倍灯杆高度为宜,灯杆的列间距离根据堆场工艺布置进行合理选择。
4高杆灯灯具和光源
4.1高杆灯所用的光源应采用高压钠灯和金属卤素灯等高光效、长寿命的光源,单灯功率以400~1000W为宜。
4.2灯具宜采用截光型泛光灯或投光灯,并可将宽光束和窄光束灯具搭配使用,以提高远点照度和均匀度。
4.3灯具的投光角度不得大于 70°。
4.4灯具应符合GB7001规定采用封闭型,其防护等级应达到1P55。
4.5灯具外壳应采用高防腐处理和高防腐材料,推荐采用铝合金外壳,不宜使用喷塑防腐处理。
4.6灯具的反射 器宜采用抛光高纯铝或不锈钢板制作。
4.7灯具的电源线宜采用耐高温护套线(缆)。
4.8.灯具应具备完善的散热功能。
4.9灯具应具有调整方位角和仰俯角的装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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