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679-2007 甚高频(VHF)岸台技术要求
JT/T 679-2007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very high frequency( VHF) coast station.
1范围
JT/T 679规定了VHF岸台的基本构成、收发信台选址、频道选择与配置、岸台基本设备技术要求、供电电源、天线架设与馈线安装、防雷与接地及通信质量要求。
JT/T 679适用于我国沿海、江河VHF岸台的设置,公路运输服务的陆地移动业务VHF基地台的设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TJ/T345甚 高频海岸电台工程设计规范
ITU国际无线 电规则
3VHF岸台基本构成
3.1VHF岸台功能性基本设施应包括VHF收发信台、VHF控制台和传输线路。
3.2 VHF收发信台设备应包括vHr收发信机、天线与馈线、天线共用器、天线杆塔、传输线路接口装置、供配电设备、防雷与接地装置和其他附属设备。
3.3VHF控制台可配覺VHF收发信机控制器、数字选择呼叫(DSC)终端设备、无线电话(RT)终端设备、有线/无线转接器、传输线路接口装置、话音记录设备、供配电设备、防雷与接地装置和其他附属设备。
3.4传输线路可 自建数字微波、电缆或光缆线路作为专用传输线路,也可租用公用通信线路作为专用传输线路。
4VHF收发信台选址
4.1拟选VHF收发信台台址背景噪声电平应较低,应具有良好的电磁环境,应避开强烈的工业干扰源,如高压输电线有x光和电疗设备的医院汽车修理厂等。拟选台址附近有其他VHF台站时,拟建台与已有台站应互不干扰。VHF 收发信台台址初步确定后,应进行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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