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31-1999 高度卡尺检定规程
JJG 31-1999.
JJG 31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分度值(分辨力)为0.01 mm,0.02 mm,0.05 mm和0.10 mm,测量范围上限至2000 mm的高度卡尺的检定。
1概述
高度卡尺是用来测量制件表面相互位置和精密划线的量具,其主要结构型式分别为游标高度卡尺(如图1)、电子数显高度卡尺(如图2)、圆标高度卡尺(如图3)和计数器式圆标高度卡尺(如图4)所示。
3.10.1.2量爪测量面与平板相接触时圆标尺的指针应位于正上方,此时,毫米读数部位至主标尺“零”标记的距离不大于标记宽度,压线不大于标记宽度的1/2。
3.10.2检定方法
将高度卡尺置于1级平板上,移动尺框,使量爪测量面与平板正常接触(有微动装置的须使用微动装置),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的情况下,用目力观察。必要时,用工具显微镜检定。
3.11示值变动性
3.11.1要求
游标尺和圆标尺的高度卡尺不超过分度值的1/2。数字显示器的高度卡尺不超过0.01 mm。
3.11.2检定方法
在相同条件下,移动尺框,在任意位置上,使量爪测量面与量块或平板重复接触10次并读数。示值变动性以最大、最小读数差确定。
3.12 数字显示器的示值稳定度
3.12.1要求:1h内不大于0.01 mmo
3.12.2检定方法
目力观察。在测量范围内的任意位置紧固尺框。在1h内显示值的变化不大于规定值。
3.13示值误差
3.13.1要求:均应不超过表10的规定。
3.13.2检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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