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594-2010 水质 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的测定 碘-淀粉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594-2010.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the total amount of the developing agent and their oxides lodine-starch spectrophotometry.
1适用范围
HJ 594规定了测定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HJ 594适用于彩色和黑白片洗片排放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显影剂:使感光材料经曝光后产生的潜影显现成可见影像的药剂。常用的黑白显影剂有对甲氨基苯酚硫酸盐(米吐尔)、对苯二酚(氢醌)等;常用的彩色显影剂有对氨基二乙苯胶盐酸盐(TSS), 2-氨基-5-二乙基氨基甲苯盐酸盐(CD-2)、 4-氨基-N-乙基-N-(β-甲磺酰胺乙基)间甲苯胺硫酸盐(CD-3)和4-氨基-N-乙基-N(β-羟乙基)间甲苯胺硫酸盐(CD-4)等,结构式见附录A。
4方法原理
通常使用的显影剂,大都具有对苯二酚、对氨基酚或对苯二胺类的化学结构,经氧化水解后都能生成对苯二醌。利用溴作为氧化剂,将显影剂类物质氧化成醌类化合物,在酸性介质中,醌类是较强的氧化剂,与碘化钾作用析出单质碘,碘同淀粉作用后呈蓝色,在570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其吸光度与显影剂类物质浓度符合朗伯-比耳定律,结果以对苯二酚(mg/L)表示(也可以其他主要存在的显影剂表示)。
7 仪器和设备
7.1 可见分光光度计:配有光程为20mm的比色皿。
7.2恒温水浴锅。
7.3 具塞比色管: 50ml。
8样品
8.1样品的采集
显影剂不稳定,易被氧化成醌类化合物。采样充满棕色磨口玻璃瓶或聚乙烯塑料瓶中,并避免光、热和剧烈振动。
8.2样品的保存
取样后应立即分析,否则应按1000 mL样品中加入0.1g硫代硫酸钠的比例加入硫代硫酸钠保护剂,阻滞显影剂自动氧化和延缓空气氧化作用,于0~4°C保存,不得超过48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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