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223—2021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应急测定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2021.
警告:本方法使用时要注意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危险,做好人员防护。
1适用范围
HJ 1223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
HJ 1223适用于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周边环境空气中甲苯等52种挥发性有机物的现场应急测定,其他挥发性有机物也可采用本方法进行定性分析和浓度估算。
在全扫描模式下,当进样量为600 ml、分流比为50:1,或进样量为100ml、不分流时,方法检出限为3 ug/m3~-9 ug/m3,测定下限为12 ug/m3~36 ug/m3,详见附录A。
规范性引用文件
HJ 1223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32210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HJ589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I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o
3方法原理
口
样品直接导入或经吸附管吸附、热脱附后,进入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检测。对于52种目标化合物,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和保留时间比较定性,内标法定量;对于52种目标化合物以外的物质,通过与标准物质质谱图比较定性,根据其响应值与内标的响应值之比,估算其浓度。
4试剂和材料
4.1标准气:浓度不低于1 umol/mol,压力不低于1.0MTa,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准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买更高浓度的有证标准气体或在有资质单位定制合适的混合标准气体。
4.2现场标准使用气:在实验室使用气体稀释仪(5.7)将标准气(4.1)用氮气(4.4)稀释至10nmol/mol.现场标准使用气在不锈钢罐(5.6)中可保存20 d,在气袋(5.2〉中可保存8 h.。
注:也可采用静态稀释法(参见附录B),使用液体标准物质配制。
4.3内标标准气:组分为1,3.5-三(三氟甲基)苯(100 umol/mol)、溴五氟苯(50 umol/mol)或4-溴氟苯(20 umolmol),贮存于钢瓶中,可保存1年,或参见标准气证书的相关说明。在满足方法要求且不干扰目标化合物的前提下,也可采用其它物质作为内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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