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5057-1998 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 5057-1998.Computer Network System Engineering Design Temporary Provisions of Intra-Provincial Posts and Transportation Dispatch.
1总则
1.0.1为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建设的统一设计,保证质量,更好地满足使用要求和提高综合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0.2YD 5057适用于新建的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工程设计,对于改建、扩建的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是全国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子系统,属于全国邮政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功能应与之相适应,并留有相应接口,便于网络连接。
1.0.4 邮运业务与海关、交通运输等部门联系密切,省内邮运调度计算机网络系统,应预留接口,以便与上述各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交换信息。
1.0.5使用本规定设计省内邮运调度网络系统时,应立足国内,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如需从国外引进,应按国家和邮电部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系统的规模,软、硬件配置等,应考虑3~5年发展需要;对改、扩建工程,应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1.0.6设计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1.0.7YD 5057与国家标准、规定有矛盾时,应按国家标准、规定执行。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定个别条款有困难时,设计部门应充分论述理由,报请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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