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223-2008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020年05月19日 SL 223-2008
标准号:SL 223-2008 标准名称: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英文名称:Acceptance code of practice on water resources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ring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08-03-03 实施时间:2008-06-03 标准大小:6.65M 标准介绍: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管理,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工程验收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由中央、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1.0.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主持单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设验收的类别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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