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310-2019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SL 310-2019.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 supply projects in towns and villages.
1总则
1.0.1 为规范我国村镇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工程供水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SL 310适用于县(市、区)城区以下镇(乡)、村(社区)等居民区及分散住户供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与验收以及运行管理。
1.0.3 村镇供水工程可分为集中和分散。集中供水工程可按表
1.0.3分类。
1.0.4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应符合下列原则:
1村镇供水工程规划应依据当地村镇发展总体规划,以城乡供水一体化或农村供水规模化为目标,合理确定工程布局,并与相关专业规划相协调。
2水源选择应符合水资源规划和管理的要求,优质水源优先用于生活饮用水,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工程设计供水规模和形式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优先采用城市供水管网延伸供水;推进规模化供水建设,可采用跨区域取水、集中连片供水;不具备建设集中供水工程条件时,可因地制宜建设各类分散供水工程;水源水质需特殊处理、制水成本较高时,可采用分质供水。
5村镇供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村镇供水工程近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15年。
6净水工艺和供水技术应采用适合当地并通过实践验证、成熟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净化消毒设备、管材、药剂等应满足卫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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