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2240-1998 芳樟醇(单离)
QB/T 2240-1998.
范围
QB/T 2240规定了左旋芳樟醇(单离)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自芳樟木油中分馏得到的芳樟醇。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 153989单离及合成香料填充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GB 11540--89单离及合成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14454.2—--93香料香气评定法
GB/T 14454,3—-93香料色泽检定法GB/T 14454.4--93香料折光指数的测定GB/T 14454,5——93香料旋光度的测定
GB/T 14457,1—93单离及合成香料乙醇中溶解度测定法GB/T 14457.4一93^单离及合成香料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
GB/T 14457,8一93―单离及合成香料﹑叔醇含量的测定﹑氯乙酰一二甲基苯胺法
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化学名称:3,7一二甲基-1,6-辛二烯-3-醇分子式:CH,gO
结构式:
6检验规则
6.1芳樟醇(单离)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应保证出厂产品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均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编号。
6.2验收单位有权按本标准规定检验所收到的芳樟醇(单离)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6.3每批包装单位100个以下抽取2个,超过100个抽取3个。开启包装后应先检查水分和杂质,而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吸取试样100mL,分别装入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取样日期及取样人。--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
6 .,4如验收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耍求时,可会同生产厂加倍抽取试样复验。重新检验结果如仍有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6.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法定检验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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