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G 1023—2007 核子密度及含水量测量仪检定规程
JJG 1023—2007.
1范围
JJG 1023适用于核子密度及含水量测量仪(以下简称核子仪)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2 引用文献
JJG 1023引用下列文献:
JJF 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SL275—2001《核子水分–密度仪现场测试规程》JJG(铁道)128—1991《核子湿度、密度测试仪》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术语和计量单位
3.1密度[density]
被测材料质量m 与其体积V之比。即
6通用技术要求6.1外观要求
6.1.1核子仪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锈迹、裂纹、划痕。涂层表面不应有明显的脱落现象。
6.2标尺要求
6.2.1标尺必须牢固地固定在导筒外壁上,不得有松动、扭曲等缺陷。
6.2.2 标尺上标记应清晰完整。
6.3 标记要求
核子仪应有以下清晰而持久的标记。
6.3.1 核子仪应标明名称、型号、编号及出厂年月、制造厂或商标。
6.3.2核子仪应标明计量单位。如 kg/m3或g/cm3等。
6.3.3 核子仪应标明放射源标志。
6.3.4核子仪应配有校准块。校准块的惟一识别编号应与核子仪的出厂编号--致。
7.3检定方法
7.3.1外观检查
目测检查其外观应符合第6.1条要求。
7.3.2显示屏和电源
将核子仪放置在校准块上,打开核子仪电源,显示屏显示的字符和数字应清晰无误。观察电池电量指示,如果在显示屏幕上出现电量不足显示,则需要充电。
7.3.3 密度标准计数、含水量标准计数
将核子仪放置在校准块上,校准块表面和仪器底面应无油垢、尘土、两者应有良好的接触。手柄放在安全位置,开始密度标准计数、含水量标准计数。进行5次测量,第5次测量结果与前4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之差应符合5.3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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