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711-2014 固体废物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HJ 711-2014.Solid waste 一Determination of phenolic compounds Gas chromatography.
1适用范围
HJ 711规定了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酚类化合物测定的气相色谱法。
HJ 711适用于固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浸出液中21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
当固体废物的取样量为10.0g时,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2 ~0.33 mg/kg,测定下限为0.08~1.32 mg/kg,详见附录A. .
当固体废物浸出液的取样量为100ml时,21种酚类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002~0.006mg/L,测定下限为0.008~0.024 mg/L,详见附录A。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
HJ/T 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HJ 55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水平振荡法
3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或固体废物浸出液用合适的有机溶剂提取,提取液经酸碱分配净化,酚类化合物进入水相,将水相调节至酸性,用合适的有机溶剂萃取水相,萃取液经脱水、浓缩、定容后进气相色谱分离,氢火焰检测器测定,以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
5仪器和设备
5.1气相色谱仪:具分流/不分流进样口,带氢火焰检测器(FID)。
5.2翻转 振荡装置。
5.3 色谱柱: 30 mx 0.25 mm x0.25 μm, 10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30 m x 0.25 mmx0.25 μm,50%苯基5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管柱,或其它等效毛细管柱。
5.4提取设备:索氏提取装置,也可选用探针式超声波提取仪、加压流体萃取装置或微波提取装置。
5.5 提取瓶: 2L具旋盖和内盖的广口瓶,可使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PTFE)瓶。
5.6 浓缩装置:旋转蒸发装置或K-D浓缩仪、氮吹浓缩仪等性能相当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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