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43-2019 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标准号:HJ 1043-2019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Automatic 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oxides-Chemiluminescence method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0-24发
实施时间:2020-04-24
标准大小:633K
标准介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验证单位: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鞍山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沈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山东省青岛生态环
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
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 nmol/ 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1gm3,3ggm3和2gm3,测定下限分别为4m3,12gm3和8gm3;标准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检出限分别为2gm3,3gm23和2吗gm,测定下限分别为8gm3,12gm3和8gm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19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654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6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818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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