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45-2019 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标准号:HJ 1045-2019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portable monitoring instrumentfor SO2 and NOx based on ultraviolet absorption method in flue ga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标准格式:PDF 发布时间:2019-10-24 实施时间:2020-04-24 标准大小:918K 标准介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监测,规范便携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的性能质量和检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的组成结 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仪器检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淮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19年10月24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0年4月24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以下简称仪器)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仪器检测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便携式固定污染源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气测量仪器的设计、生产和性能检测。在近紫外光区有吸收的其它气体便携式监测仪器技术要求可参照本标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代码)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木规范 HJ76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97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满量程span( ful scale) 仪器根据实际应用需要设置的最大测量值 3.2 响应时间 response time 仪器响应时间分为上升响应时间和下降响应时间。 上升响应时间指仪器零点读数稳定后通入量程校准气体,此时开始计时,到其示值达到量程校准气体标称值90%的时刻止,中间的时间间隔。 [button]点击下载[/but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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