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65.1-2004 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基本业务功能规范第1部分:户籍管理基本业务功能

2021年10月28日 GA/T 465.1
GA/T 465.1-2004.Specification of basic operation functions for public order administration information system-Part 1:Basic operation functions of household register. 1范围 GA/T 465.1规定了地市级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入口管理子系统中户籍管理的基本业务功能。 GA/T 465.1适用于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建设。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A/T 465的本部分。 2.1区划调整regionalism alterations 在特定区域的地址名称或行政管理隶属关系变化时,调整相关的常住人口信息。 3基本业务功能 3.1办公业务 面向户籍管理基本业务流程,为各级业务人员提供事务处理功能。 3.1.1户口登记及 迁移 系统具有户口登记及迁移功能,包括对常住人口及未落常住人口的出生登记、死亡注销、迁移、人户、立户、销户、项目变更及户内与户主关系调整。 3.1.2 照片管理 单独或批量采集、维护照片信息。 3.1.3 门(楼)牌管理 一门(楼)牌的申请 、编号、变更、撤销; 一提供区划调整功能,产生调整清单并按业务要求统计出相关数据。 3.1.4 收费管理 设定收费标准、产生收费凭证及收费报表。 3.1.5 统计 按部颁报表及各地业务要求生成统计数据并打印出统计报表; 提供自定义统计报表的功能。 3.1.6 查询 按业务要求查询户口登记及迁移信息、迁移证件信息、统计信息、申请审批信息、收费信息,并可进行基于人、地、户、户口登记及迁移事件要素间的关联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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