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133-1994 地下水动态监测规程
DZ/T 0133-1994.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DZ/T 0133规定了对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网点的布设、监测项目及要求、监测和试验资料的整编与分析、地下水水情预报、地下水均衡试验及报告编制等项工作的基本要求。
DZ/T 0133适用于已经开采地下水或拟开采地下水的广大区域和大中城市区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在大、中型工矿基地开展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工作时,也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J 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2998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GB 12999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条件
3总则
3.1地下水动态是地下水的水位、水量、水质、水温等要素随时间变化的过程。地下水动态监测则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水井、泉等,按照--定的时间间隔和技术要求,对地下水动态进行监测、试验与综合研究的工作。
3.2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可以分为对区域和城市区的长期监测及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中进行的有限期监测两类。本规程针对区域和城市区的长期监测工作而制定。
3.3地下水动态监测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查明和研究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掌握地下水动态规律,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科学管理及环境地质问题的研究和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3.4地下水动态监测的基本任务
3.4.1在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已经不同程度开采利用地下水或拟将开采地下水的广大区域和城市范围内,布设各级监测网点,以浅层地下水(潜水—微承压水)及作为主要开采段的深层地下水(承压水)为重点,进行地下水动态长期监测。
3.4.2在基本查明环境地质条件的基础上,对于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区域性水.位下降、水资源衰竭、水质污染与恶化、海(咸)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土地沼泽化、地面变形等环境地质问题的地区,进行地下水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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