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475-2013 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导则
DL/T 5475-2013.Guidelines for item segregation of construction budget for garbage power generation project.
1总则
1.0.1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统一生活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1.0.2 DL/T 5475适用于焚烧及填埋生活垃圾发电工程。
1.0.3本标准是生活垃圾发电工程编制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的依据。
1.0.4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日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项目划分 item segregation
对电力工程建设预算中工程项目 编排次序和编排位置的规定。
2.0.2 单项工程 individual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项目。
2.0.3 单位工程 unit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项目,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2.0.4分部工程 partitioned project
根据工程部位和专业性质等的不同,将单位工程分解形成的工程项目单元,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
3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
3.1一般规定
3.1.1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层次,在各专业系统(工程)下分三级:第一级为单项工程.第二级为单位工程.第三级为分部工程。
3.1.2编制发电工程建设预算时,对各级项目的T程名称不得任意简化,均向按照本标准中规定的全名填写。
3.1.3在本标准中未包含,但确有必要增列的工程项目,应按照设计专业划分,在系统(工程)、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项目序列之下,在已有项目之后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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