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095—1999 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荷载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95—1999.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load of main building in fossil fuel power plant.
1范围
1.0.1本规程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MW~600MW级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主厂房设计,涉外电厂工程设计可参照使用。
1.0.2本规程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主厂房由汽机房外侧A列柱至烟囱中心线、自0.000m地面(含地下室)至屋面间的主厂房及集中控制楼的工艺各专业及土建设计的荷载。在此范围内的烟囱、烟道设计荷载另见有关规定。
1.0.3工艺专业提供荷载资料和土建结构设计时,其荷载标准值的提出及采用均应统一遵照本规程,施工安装及运行检修亦应遵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50153—92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260—96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J9—8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J11—89
建筑设计抗震规范
GBJ68—84
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
DL5022—93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定
DL/T5054—1996
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GJ26—82
火力发电厂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3术语、符号3.1术语
3.1.1荷载(O)load
一般指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3.1.2永久荷载(恒荷载)(G)permanent load
在设计基准期内量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3.1.3可变荷载(活荷载)(O)variable load
在设计基准期内量值随时间变化且其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忽略的荷载。3.1.4 偶然荷载(A)accidental load
在设计基准期内不一定出现而一旦出现,其量值很大且持续时间较短的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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