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92—2021 燃煤电厂烟气除尘设计规程
DL/T 5592—2021.Code for design of flue gas dedust system of coal fired power plant
1总则
1.0.1 为了规范燃煤电厂烟气除尘系统设计,科学合理地进行除尘技术路线选择和除尘设备选型设计,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燃煤电厂最大连续蒸发量为400t/h 级及以上锅炉的烟气除尘设计。
1.0.3 燃煤电厂烟气除尘系统设计应满足烟尘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要求,同时兼顾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经济合理,便于运行、检修和维护。
1.0.4 燃煤电厂烟气除尘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标准状态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涉及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如没有特别说明,均以标态下的干烟气、6%含氧量为基准。
2.0.2 烟尘排放浓度控制值
emission concentration limita-
tion of flue gas dust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意见要求的烟囱出口烟尘浓度限值(标态、干烟气、6%含氧量),简称“控制值”。
2.0.3干式除尘器dry dust collector
应用于非饱和烟气环境的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和电袋复合除尘器的统称。
2.0.4低温电除尘器low temperature 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
处理烟气温度高于酸露点,且不高于250℃的用于燃煤锅炉烟气治理的电除尘器。
2.0.5低低温电除尘器
low-low temperature electrostatic pre-
cipitator
处理烟气温度在酸露点以下,且用于燃煤锅炉烟气治理的电除尘器。
2.0.6比集尘面积specific collecting area
单位流量的烟气所分配到的集尘面积。它等于集尘面积与处理烟气量之比,单位为平方米每立方米每秒[m2 / (m3/s)]。
2.0.7灰硫比D/S ratio
烟气中烟尘浓度( mg/m3)与SO。浓度(mg/m3)之比,灰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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