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444-1996 千斤索绞车

2022年01月14日 CB/T 444
CB/T 444-1996. 1范围 CB/T 444规定了千斤索绞车(以下简称绞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CB/T 444适用于收放与贮存船用吊杆起重装置千斤索的绞车。 2产品分类 2.1 绞车的型式见表1. 2.3标记示例 安全工作负荷为30kN的右式绞车: 绞车 30Y CB/T 444- 1 996 3.2绞车装船时,卷简应垂直于千斤索。. 3.3绞车外观应无缺陷.焊接牢固.掣动轴应回转灵活.操作安全可靠。 3.4绞车及其附件应进行除锈处理,并在清洁表面涂防锈底漆,装船后再涂面漆。各活动部件必须涂中性润滑油脂。 3.5绞车制作完后需以安全工作负荷的1.5倍进行拉力试验,试验后各零部件不允许有裂纹损坏及永久性变形.各旋转部件应能灵活转动。 4试验方法 试验负荷按3.5的要求.加载方法按图2.负载持续2min.试验时卷简不得转动。卸载后应能满足3.5的要求。 5检验规则 5.1每台绞车应按 第4章的试验要求进行拉力试验。对变形和损坏的零件允许进行修理与更换,并重新进行试验,试验后应满足3.5的要求。 5.2经检验合格的绞车应由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出具合格证书,并由船检部门验收.出具证书。 6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每台绞车应在易见处装有耐久清晰的铭牌.铭牌上标出下列内容: a)绞车名称及标记: b)制造厂名称; c)制造日期; d)安全工作负荷; e)重量: f)船检合格印章。 6.2包装 绞车应油封包装.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6.3运输 绞车在运输过程中应放平绑紧.避免碰撞。 6.4贮存 绞车应贮存在干燥场所.贮存期超过一年应对绞车重新进行油封。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

3240654961

QQ号码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