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Z 314-80 内河船船体振动衡准

2022年02月16日 CB/Z 314
CB/Z 314-80. 1.总则 (1 )CB/Z 314适用于船长大于30m的内河(包括长江干线)机动钢质运输船舶,其他内河机动钢质船舶可参照执行。 (2)凡批量生产的首制船,及虽单件生产但对防振要求较高的船,应在试航或营运前进行船体振动测试,评定其振动程度。若船体振动超过本文件要求,则应研究采取使振动降低的措施。 2.人员舒适性标准 (1)人员舒适性及振动工作效能的影响,以加速度来衡量,各类船舶其垂向振动由下式划分三个区域: 表中: A类船舶系指一、二类客船,及船长大于60 m的油轮、货轮; . B类船舶系指船长大于30m的其他机动钢质运输船舶。 .I类区系指船员和旅客的居住舱室和驾驶室、报务室、广播室、医务室;. II类区系指持续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的工作舱室和工作场所,如机舱、厨房等。 (2)实测加速度可由振幅、频率按正弦波换算而得单輻峰值,如船体振动系几个不同频率的振动合成,则应分成各个分量分别进行校核。 (3).上述标准系指垂向振动(一般船舶可仅校核垂向振动)。对于水平振动则取为垂向标准的0.75倍。 3.船体结构的许用标准 (1)船体结构强度以振幅来衡量,一般船舶只须校核船尾部车叶上方壳板,对于选用惯性力未得平衡的柴油机作主、副机的船舶,还应加测机舱底板。 ( 2)平板中心允许振幅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

161444951

QQ号码

微信打赏

微信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