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3463-92 船用辅锅炉型号编制方法

2022年01月14日 CB 3463
CB 3463-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CB 3463规定了舰船用以燃油或柴油机排气为热源的辅锅炉型号编制方法。 CB 3463适用于舰船用燃油蒸汽锅炉、燃油热水锅炉、燃油热油锅炉、废气锅炉、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等辅锅炉。 2船用辅锅炉型式代号 船用辅锅炉型式代号按下表。 3.2型号编写示例 3.2.1额定蒸发量为1.0t/h,蒸汽压力为0.70MPa,蒸汽温度为饱和温度的船用燃油蒸汽立式直水管辅锅炉; LSZ1.0-0. 70 3.2.2额定蒸发量为1.5t/h,蒸汽压力为0.70MPa,蒸汽温度为饱和温度的船用燃油蒸汽卧式烟管三回流辅锅炉: 3WY1.5-0. 70 3.2.3燃油部分额定蒸发量为1.5t/h,废气部分受热面积为95m2,蒸汽压力为0.70MPa,蒸汽温度为饱和温度的船用立式烟管燃油废气组合式锅炉: LZY1.5/95-0. 70 3.2.4受热面积为192m2,蒸汽压力为0.50MPa,蒸汽温度为饱和温度的船用强制循环扩展受热面管废气锅炉; QFK192-0.50 3.2.5额定供热量为1600M]/h,介质出口压力为0.30MPa,热水出口温度为95C的船用卧式烟管三回流热水锅炉: 3WY1 600-0. 30/95 3.2.6额定供热量为1500MJ/h,热油出口压力为0.70MPa,出口油温为220C的立式热油锅炉:LQR1500-0.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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