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 518-2005 潜水航行灯规范

2022年01月06日 GB/T 13915GB 12358
CB 518-2005 Specification for diving navigation lights. 1范围 CB 518规定了潜水航行灯(以下简称航行灯)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 CB 518适用于以白炽灯为光源,电压在250V以下的交流及直流的各类航行灯的设计与制造。 3.2 外观 航行灯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 a)构件及 零件应无变形,电镀件应无锈蚀; b)表面涂 膜应无脱落、划伤,无凝结和气泡: c)紧固件 无松动和锈蚀现象: d)玻璃不应有 划痕和污物。 3.3 产品标志 3.3.1航行灯 电池盒外壳正面铭牌上应有下列永久性标志: a) 产品名称、型号: b) 产品编号: c) 潜水深度; d) 电压,功率: e) 重量: f)制造日期; . g) 制造厂名: h)注册 商标。 3.3.2铭牌、 警告牌应用黄铜或不锈钢制成,其厚度应不小于1 mm。 3.4 结构 3.4.1航行灯应能承受航行时产生的振动和冲击. 3.4.2航行灯应便于拆装、更换零件,并能防止灯泡松脱。 3.4.3航行灯带电部件以外的所有可能被人体接触的金属零部件(或其他导电部件)均应设置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上应有接地标志。 3.5 材料 3.5.1金属材料 航行灯上所用的金属材料应耐腐蚀,非耐蚀性材料应进行电镀处理或涂漆。导电材料应选用铜或铜合金。 3.5.2 非金属材料 航行灯上所用非金属材料,应具有滞燃、耐油、耐热、耐霖、耐潮和耐老化性能。应避免采用有毒性或能释放出有毒性气体的材料,橡胶密封件硬度为邵氏硬度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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