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3709-1995 船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修理技术要求
CB/T 3709-1995.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CB/T 3709规定了船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以下简称空压机)的勘验、修理、试验及验收要求。
CB/T 3709适用于额定排出压力不大于3 MPa的水冷或风冷船用活塞式空气压缩机,其他型式的活塞式空气压缩机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 12928 船用中压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ZB J72013.2船用中压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3勘验
3.1勘验范围
3.1.1︰若修理仅限于对少量不重要的零部件,则只需对所指定范围或零部件进行拆卸检查。
3.1.2若修理范围较大或包括重要零部件,则应先进行修前试验,然后进行拆卸检查。
3.2修前试验、
3.2.1修前试验可在随船航行﹑修前试航或修前系泊试验中进行。
3.2.2修前试验包括负荷运转试验和充气试验。试验时,观察和检测机组修前技术状况。
3.3拆卸检查
3.3.1按勘验范围将空压机解体,并采用有效方法对拆卸零部件进行清洗。
3.3.2检查气缸或气缸套、活塞,活塞环、活塞销,连杆轴承、主轴承及进排气阀组等部件的磨损和机械损伤等情况,并作好精确的测量和详细的记录。
3.3.3对气缸或气缸套、活塞、活塞销、连杆、曲轴及各轴承等受力件,应检查有无变形和裂纹等缺陷。必要时应对曲轴,活塞销和连杆螺栓等零件,进行无损探伤检查。
3.3.4气缸、气缸盖,冷却器、液气分离器等受压零部件,其受压腔室在清洗后,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时,气腔和油腔的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冷却水腔的压力为0.5 MPa,保压5 min,检查其泄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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