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913-2017 民用建筑能耗分类及表示方法
GB/T 34913-2017.
1范围
GB/T 34913规定了建筑能耗的术语及定义,建筑能耗按用途分类和指标形式,建筑能耗中冷/热量折算为电力或/和化石能源、建筑能耗中电力和化石能源统一折算方法。
GB/T 34913适用于民用建筑能耗的数据采集、能耗计量,数据统计.信息发布、能耗分析和能耗评估等。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建筑能耗building energy use
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运行能耗,包括由外部输人,用于维持建筑环境(如供暖、供冷,通风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炊事等)的用能,不包括建筑材料制造和建筑施工的用能。建筑能耗应采用消耗的电力、化石能源等实物量进行表示,并指明能源种类和数量;也可进一步把不同种类的能源量进行统一折算。
2.2
能质系数energy quality coefficient
为能源的火用与该能源数量的比值,其数值在0~1之间。能源的品位越高,对应的能质系数越大。
3建筑能耗按用途分类和指标形式
3.1建筑用能边界位于建筑人口处(图1),对应为满足建筑各项功能需求从外部输人的电力,燃料,冷/热媒等能源,即建筑能耗。
注1。建筑能耗不包括由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风能利用设备等提供的可再生能源(非商品能源)。
注2:可再生能源系统消耗的电力和燃料(如太阳能系统中水泵消耗的电力)需计人建筑能耗。
注3,如果建筑内制备和输配冷/热媒能源系统产生的二次产品(如电,热水,蒸汽,冷水等)除自用外,还供给其他建筑,则需按照第4章所述火用分摊法核算分摊供给其他建筑的二次产品对应的输人能源,并将此输人能源从自身建筑能耗中扣除。
注4建筑能耗不包括用于建筑之外设备的储能充电装置用能。建筑能耗表示示例参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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