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219-1996 汽车用脚踏式变光开关
QC/T 219-1996.
1范围
QC/T 219规定了汽车用脚踏式变光开关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QC/T 219适用于标称电压为12V、24V的汽车用脚踏式变光开关(以下简称开关)。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哙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2828 - 1987逐批 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T 4942. 2- 19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ZBT35001-1987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3要求
3.1开关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本标准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ZB T35
001和其它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3.2开关的外形及安装尺 寸应符合产品外形图的规定。
3.3开关 的接线型式为插接式或螺钉接线式。
3.4开关的结 构型式为脚踏式,当外力消除后,踏钮应能自动复位;
3.5开关的最大额定功率为300W。
3. 6开关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经耐水试验后,其触点电压降应符合表4规定。
3.7开关应能在-40C~80C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储存,在-40C~65C的环境温度范围内,必须能工作。经高低温试验后,应符合3.13及3.15的规定,触点电压降应符合表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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