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 4-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
QC/T 4-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QC/T 4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以下简称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与更改原则和方法。
QC/T 4适用于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与更改和底图的复制,摩托车产品为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zb/I T04 005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QC/I 2汽车 产品图样格式
3术语
3.1影响互换: 更改前后的零部件不能相互代替。
3.2不影响互换: 更改前后的零部件能相互代替。
3.3需准备: .更改需做生产准备才能实现。
3.4不需准备: 更改不需做生产准备即能实现。
4图样及文件的采用 、取消及更改原则
4.1图样及文件的采用、 取消及更改必须填写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4.2通知书由产品设计部门填写,由资料档案部门管理。
4.3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里,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更改后的图样及文件应正确、完整、统-和清晰。
4.4新产品投入生产准备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尽可能一次采用完毕。
4.5一个更新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成套改全。
4.6一个更改项目 涉及到几个专业时, 通知书可由各专业室填写, 总布置编页次,发一份通知书。
4. 7凡更改项目不需准备,且不影响互换的正式生产图样,允许将几个项目编在同一份通知书中,但每个更改项门间应用贯通横线分开,以示区别。
4.8凡更改需准备,且能独立实现的更改项目,应分成独立投产的最小单元分别编制通知书。
4.9已发出的通知书如发现错误,在生产准备期间,可采用补充更改通知书将错误内容作废;对同一更改项目的遗漏也可采用此法给予增补。
4.10当一个零件结构有较大改变(如铸件改成冲压件等)图样需要更换时,应改变图样编号中的变更经历代号,其变更经历代号按IB/T T04 005中3. 5条的规定。
4.11生产试制阶段的图样及文件,采用、取消和更改一律不填写通知书,需更改时,由有关人员直接在复制图上更改和签字,底图则在试制总结后一次更改,并不加任何更改标记。
4. 12 新产品投人生产准备,图样及文件需更换、更改时,不考虑是否影响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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