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1972-1994 LR03、LR1型碱性锌锰干电池
QB 1972-1994.
3.4在规定的贮存期限内.电池不应发生气胀、正负极锈蚀.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电解质结品物,
3.5 短路电流参考值见附录A(参考件)。
4试验方法
4.1试验条件
测量电压.放电和耐漏液试验应在GB 8897中8.1.1.1和8. 1.2.1规定的条件(见表2) F进行.试验前将电池在该条件下放置12 h以上。.
4.2 外形尺寸测量.
用精度不低于0.02mom的都标卡尺测量。测量时成注意防止电池知路。
4.3 电压测量
在4.1试验条件下,用符合(IB 8897中8.2. 6规定的直流电压表测量。
4.4外观检验
I1视检查,
4.5放电 容最试验
4.5.1在4.1试验条件下.技表2规定的负荷电阻(包括放电时外电路所有部分的电亂.阳H值应帮确至0. 5%以内)和放电力式进行试验。
4.5.2敢电试验应进行到电他负荷电压首次低于终止电压时为止.如創得的负倘电1:-次高F终止电压。另次又低于终止电压时.放电时间可按QB 1185中5.6.3规定的公式计算。
4.6耐漏液性试验
在4.1条规定的试验条件下,用20 0负荷连续放电48 h0见花2).检查有无国液。
4.7作贮存试验的电池应在表2规定的条件下贮存.电池完成就存与开始作贮存蝴放电试验之间的时间放不超过14天。
5检验规则
按GBB897中第9章规定。
5.1交收检验
5.1.1检验項口 ,检查水平(L)。合格质量水平(AQL1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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