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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5078-2017 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加工助剂技术条件

2021年11月12日 QB/T 5078
QB/T 5078-2017.Special processing aid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unplasticized polyvinyl chloride (PVC-U) profile. 1范围 QB/T 5078规定了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加工助剂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QB/T 5078适用于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专用的以丙烯酸酯类(ACR)为主的加工助剂(以下简称加工助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36-2008塑料能从规定漏斗流出的材料表观密度的测定 GB/T 2914—2008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GB/T 9345.1-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方法 HG/T 2704-2010氯化聚乙烯 3要求 加工助剂应符合表1要求。 4.4表观密度 按GB/T 1636-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B型漏斗。 4.5 挥发物 按GB/T 2914—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A法,温度(110士2)℃. 4.6灰分 按GB/T 9345.1—2008的规定进行试验,采用方法A,煅烧温度为(750±50)℃。 4.7有色粒子数 按HG/T 2704-2010中5.6的规定进行试验。 5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标志 加工助剂的包装上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至少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本标准编号、净质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防湿和防晒。 5.2包装 产品宜采用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或纸塑复合袋包装,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 5.3 运输 运输时应采用洁净的运输工具,防止日晒雨淋,装卸时应小心轻放。 5.4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防止日光照射,远离热源,贮存温度不应高于40 ℃,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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