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3812.1一1999 皮革试验室样品部位和标志
QB/T 3812.1一1999.
QB/T 3812.1规定了从--片皮革上切取试验室样品的部位以及对切下样品进行标志的方法,以便鉴别。本标准适用于由哺乳类动物皮通过任何糅制方法制成的皮革。
QB/T 3812.1等效采用园际标准ISO 2418-1972《皮革一试验室样品一部位和标志》。
1定义
1.1批样:在一个生产批皮革中按GB 4689,3-—84《皮革一取样一批样的取样数量》的规定所取得的样品。
1.2试验室样品:按第⒉章规定的部位取下的样块。注:取样数量必须满足平行双份的要求。
1.3试片:是指从试验室样品上切下来的革块,用作物理、机械或颜色牢度等试验用。
1化学试验样品:从试验室样品(化学分析用)上切取下来的小颗粒,用以进行化学试验。试验室样品的部位
2.1概述
2.1.1选定的试验室样品的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各种类型的缺陷,如刮伤和剥皮时的刀伤。2.1.2物理检测用的试片,应按2.2、2.3,2.4或2.5条的规定,从带有影条的面积上切取。
2.1.化学试验样品,应按2.2,2.3,2.4或2.5条的规定,从不带影条的面积上切取(见注①)。
2.全张革(大张和小张)、.半张革和背革
切取GlKH带影条的方块或切取HLMN无影条的方块(见图1)。皮块的部位按下面的规定。CA = 2 ABAF = FD GE = EHHL=LK
试验室样品的重量
化学全分析用试验室样品的重量最少为33 g .试验窒样品时贮存
样品的贮存应避免沾污。贮存的地方不应有局部热源的影响,也不应用高温调节。试验室样品的标志
6.1标签
样品必须贴上包括下列内容的标签:
6.1.1批革的特点
a.批革的数量,
b.取样时间;
c.:有关批革的资料。
6.1.2样品的特点
a.有关样品的资料
b.如可能,按皮革的用途分类﹔
c.切取样品的部位:背革、肩革、腹边革或其他;
d。鞣制方法;
e。原料皮(大皮或小皮)。
6.1.8 取样简耍说明
a.是否参照本标准s
b.与本标准不同的地方。
6.标签放置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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