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1108-2017 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 告编制规程
NB/T 31108-2017.Specification for preparation of planning reports for offshore wind power projects.
1总则
1.0.1为规范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的编制内容、深度和要求,制定本规程。
1.0.2 NB/T 31108适用于除深海风电场以外的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的编制。
1.0.3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装机容量系数ceofficient of installed capacity
1k㎡规划海域面积的装机容量(MW)。
3基本规定
3.0.1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应贯彻保护环境、统一协调、综合利用、合理开发的原则,应同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保持一致,并与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海岸保护与利用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以及船舶航路规划等相协调。
3.0.2编制海. 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应在调查海域基本情况和基本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协调、高效和经济合理的原则论证优选规划方案。
3.0.3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应合理确定规划水平年,宜按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规划水平年考虑,并以近期为重点。规划水平年的划分应与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相适应。
3.0.4规划阶段应收集下列基本资料:
1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
2规划风电场所在地区的能源资源及开发状况、电力系统现状及发展规划。
3规划海域的测风资料。
4规划海域及其附近的长系列参证站资料,包括:
1)参证测站地理位置、坐标、海拔高程、历史搬迁情况,观测仪器型号及装设高度、周围建筑物变化情况,或数据再分析资料及其适应性分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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