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T 793—2007 隧道式干燥室-轮窑体系热效率.单位热耗、单位煤耗
JC/T 793—2007.
计算方法
1范围
JC/T 793适用于砖瓦企业以固体燃料为热源生产粘土,页岩,粉煤灰,煤矸石砖瓦的隧道式干燥室-轮窑体系。其他原料的砖瓦隧道式干燥室-轮窑体系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C/T 791砖瓦工业轮窑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
JC/T 792隧道式砖瓦干燥室热平衡,热效率测定与计算方法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隧道式干燥室-轮窑体系(以下简称体系)
包含隧道式干燥室和轮窑两个热工设备的体系,如图1所示。
3.2
体系热效率
是对隧道式干燥室和轮窑两个热工设备进行组合考核的结果在数量上的表示,说明供给体系的热量被有效利用的程度,它等于体系内有效利用热量对供给体系热量的百分数。
3.3
体系单位热耗
单位产品在干燥和焙烧两个热工过程中消耗热量之和。
3.4
体系单位煤耗
单位产品(吨)在干燥和焙烧两个热工过程中消耗原煤数量(折合为标准煤)之和。
4计算条件
根据JC/T 792,JC/T 791同时进行测定所取得的干燥室和轮窑热平衡数据计算。
5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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