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64-93 手持式警用强光器通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
GA/T 64-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A/T 64规定了手持式警用强光器及其配套充电器的通用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是设计、制造和验收各类强光器的基本依据。
GA/T 64适用于手持式警用强光照明器具,其他手持式警用器械的强光照明部分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 4208外壳防 护等级的分类
GB 6587.7电子 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
GB 10408.1入侵探测器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
3.1手持式警用强光器(简称“强光器")
重量不超过2.0kg,2m处中心照度值在1500~1000001x范围内的照明器具.
3.2光斑直径
光斑照射在垂直于光轴的平面上时,在通过光班中心的直线上光斑边缘照度值下降到50%中心照度值的两点间距离。
4技术要求
4.1外观
4.1.1产 品外观应整洁,无裂纹、损伤和划痕。塑料件应无明显变形,表面无退色及永久性污溃。金属件外壳内应平滑光洁,表面涂覆不能露出底层金属,并无起泡、缺口、毛刺、蚀点、涂层脱落和砂孔等。
4.1.2产品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装配组合良好,连接结合可靠,反光罩与外壳间应无松动。
4.1.3强光器的透光片,不应有徐斑、伤痕、波纹、气泡和明显的砂纹等现象。
4.1.4反射 罩表面应均匀光亮,不变色,不应有裂纹、变形等缺点,无夹油灰、泛白点、条痕和指纹、擦伤、麻点、起皮、脱膜和灰雾等现象。
4.2结构及一般要求
4.2.1外壳防护等级
强光器外壳的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中IP44的规定。配套充电器外壳防护等级至少为JP21
4.2.2外壳刚 度和机械强度
4.22.1外壳刚度
内部装有高压电路的产品外壳应能承受111N的力,内部装有低压电路的产品外壳应能承受49N的力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和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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