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Z/T 41004-2017 柞蚕绵条
FZ/T 41004-2017.
FZ/T 41004规定了柞蚕绵条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示.要求、检验规则.包装和标志。
FZ/T 41004适用于圆梳或精梳纯柞蚕绵条。柞蚕丝与其他纤维混纺绵条可多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往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8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评定 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6529纺织品调湿 和试验用标准大气
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995纺织材料含 水率和回潮率的测定烘箱 干燥法
GB/T 13783棉纤维断 裂比强度的测定平 束法
GB/T 32015丝绸练减率试验 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条重sliver weight
绵条的线密度,以1 m绵条的重量表示。
3.2设计条重designed sliver weight
绵条线密度的标称值。
3.3绵结nep
由纤维继结或胶着成的结点.属纤维结。
3.4短纤维short fiber
长度短于--定长度界限的纤维.
违:本文件中短纤维长度界限为30用m。
4分类和标示
4.1分类
6.3.2.2检验规程
6.3.2.2.1按 6.2.1抽取两根样条,从每根样条中各取约50 g试样,共2份试样。每个试样标记后立即用天平进行称量,得出湿重。
6.3.2.2.2选取3个箱(袋),用台称和天平称量该箱(袋)的所有包装材料.计算出1箱(袋)的皮重。
注:若1批中箱(袋)内綿条数量不同.则应分别计算皮重。
6.3.2.2.3经抽 样和外观检验的绵条,包装完毕后,在台秤上逐个称计,得出每箱(袋)的毛重。
6.3.2.2.4每箱(袋)的毛重 与皮重之差即为每箱(袋)的净重。
6.3.2.2.5将 6.3.2.2.1中抽取的2份试样,分别松散放置烘箱的烘篮内,用105 C~110 C温度烘至恒重(相邻两次称量的间隔时间和恒重判定按GB/T9995规定执行).得出每份试样的干重。
6.3.2.3结果计算
6.3.2.3.1按式(1)计算每 份试样的回潮率.计算结果取两位小数。若2份试样的回潮率差异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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