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2021年11月03日 DZ/T 0079
DZ/T 0079-1993.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DZ/T 0079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1.2DZ/T 0079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及其质量的检查验收。 1.3在实施本标准时,各主管部门或勘查单位,可结合矿种、矿床类型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地质资料综合整理 、综合研究的目的任务 2.1系统整理、综合研究矿产勘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项原始地质资料,用文字、表格和图件形式,阐明矿床特征,总结成矿条件及矿化富集规律,及时指导勘查工作,最终为编写勘查报告提供资料及图件。 2.2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程序可分为:矿产勘查过程中的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综合整理。 3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的基本准则 3.1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是地质勘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贯穿于地质勘查工作的始终。做到边勘查、边整理及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提交报告。 3.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要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和点(矿点、矿床或矿区、各工程点)与面(区域、矿体、平面、剖面)相结合,以及宏观与微观现象相结合的原则。. 3.3在资料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根据地质理论及实际资料,对客观地质体(事件)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在探索和认识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派观点结合实际进行讨论或争鸣。在作结论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3.4在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依据阶段性和继承性的特点,分日、月、季及年终或阶段的整理研究;验收前的整理研究;最终编写报告前的综合整理。 3.5综合整理过程中对有疑义的原始资料,必须会同当事人至现场复查或工程验证后,将其结果报请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方能修正。综合研究成果一旦定稿,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修改。 3.6系统整理及综合研究成果,必须经过严格质量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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