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 1020-2006 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
AQ 1020-2006.Technical speeifications of comprehensive dust control measures for underground coal mine.
1范围
AQ 1020规定了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综合防治技术的总体要求和粉尘治理、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及粉尘检测方法。
AQ 1020适用于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粉尘的综合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8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MT 78 煤尘爆炸性鉴定方法
MT 157 煤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
MT 159 矿用除尘器
MT/T 240 煤矿降尘用喷嘴通用技术条件
MT422 煤矿粉尘粒度分布测定方法(质量法)
MT/T 441 巷道掘进混合式通风技术规范
MT 501 长钻孔煤层注水方法
MT 694 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煤矿安全规程(2004年版)
3总体要求
3.1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落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m~15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支护时产尘点下风侧10 m~15 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放顶煤时产尘点下风侧10 m~15 m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回风巷距工作面10 m~ 15 m处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3.2掘进工作面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0%;其他矿井的掘进机司机工作地点和机组后回风侧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0%,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75% ;钻眼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放炮15min后工作地点的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95%,呼吸性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0%。
3.3锚喷作业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作业人员工作地点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3.4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载及运输环节应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总粉尘降尘效率应大于或等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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